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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研究院研究生校优评选制度

时间:2017年03月24日 作者:张静   来源: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研究院

       为切实做好研究生校优评选工作,我院严格按照山西财经大学《关于十佳青年学生、十佳共青团员、先进团组织、优秀共青团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暂行办法》、《山西财经大学三好学生标兵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集体和优秀辅导员评选表彰办法》文件,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《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研究院研究生校优评选制度》。

一、成立评审小组

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研究院成立校优评审委员会,负责本学院校优评审工作。小组成员如下:

组长:郭淑芬

副组长:张静

成员:范冬梅、李敏、李荣杰

二、评选项目

优秀共青团员、校三好学生

三、评选范围

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范围:学院全体共青团员

校三好学生:学院全体在读研究生

四、评选条件
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(全脱产学习)在校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。

2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

3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参选学年无违纪行为记录。

4、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成绩良好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,运用所学知识分析、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。依据《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研究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》进行成绩测评,并以该测评结果为主要评选依据,择优评选。

5、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,认真完成院学生会、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,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生干部、班干部。

6、研究生在参评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取消参评资格:(1)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我校校纪校规;(2)考试成绩不合格,科研学术造假;(3)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(不含三次)。

四、评选程序

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,经民主评议,确定拟候选名单,并在学院公示三天,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。

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研究院

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